113年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

113年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
1.漁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,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,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
份,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(漁民)資格之證明1份或本協會會員,自傳(500字)1份,及曾參
加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(本項非必要文件,無者可免).
2.相關資料可向本協會索取.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(以郵戳為).
得獎學生名單於114年02月15日在本協會網站公佈.並由本協會個別通知.